“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提出的战略决策。2017年6月23日,受国务院委托,审计署审计长胡泽君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作了关于201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人民日报》刊发短评中提出:脱贫攻坚,审计要做助推器。脱贫攻坚审计工作使命特殊、任务艰巨,资金需精准聚焦,审计机关如何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切实发挥“助推器”的作用,全力护航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笔者认为,审计部门必须依法审计,坚守职责,以对党和人民负责的态度开展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审计工作,这也是贯彻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的内在要求。笔者就审计如何在脱贫攻坚战中发挥“助推器”的作用,作些探讨。
一、增强发展意识,提升审计服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水平
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同时,审计工作也呈现出新特征,迈入新常态。审计要充分发挥“一审、二帮、三促进”的作用,要摒弃一切与发展不相适应的传统观念,要用发展的眼光、发展的思路、发展的办法解决在审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审计工作中,要增强发展意识,支持干事的、激励会干事的、惩处贪污腐败的,努力创造良好的扶贫发展环境,让“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促使审计服务水平有效提升。
二、创新工作思路,解决审计服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问题
当前,在脱贫攻坚战中,审计监督要将工作思路从被动应付向主动服务转变,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转变,明确审计工作路径,消除思想顾虑,坚持两个注重,着力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良性开展。
(一)注重监督。强化监督是关键,有效监督是保证。要把监督贯穿于整个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活动全过程全领域,采取重要环节跟踪监督、重要人员定期约谈等方式,把一般性监督与重点监督结合起来,把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结合起来,特别是对于重大扶贫建设项目活动,要在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程监督,及时纠正精准扶贫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切实推进脱贫攻坚战。
(二)注重问责。要坚持把纪律挺起来、责任扛在肩上,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的落实,发挥问责一个、影响一片的作用,严格把握问责界限,严肃问责借扶贫建设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非法利益行为,严肃问责扶贫建设项目重大经济损失的行为,严肃问责扶贫脱贫资金中贪污受贿、失职渎职、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以及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三、充分认识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的意义
审计署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审计力度促进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实的意见》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稳增长、促发展作为当前审计工作的首要任务。各级审计机关要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要求,集中力量、全力以赴、主动作为,把监督检查稳增长等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作为各项审计的重要内容,持续进行跟踪审计,促进政策落地生根、不断完善和发挥实效。各级审计机关要进一步做好项目计划安排,统筹调配力量,创新方式方法,努力实现对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等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全覆盖。意见明确提出了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的任务和要求,扶贫开发既是民生问题,也是政治问题。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关键还在于落实,要使精准扶贫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让贫困群众得到实惠,开展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很有必要。
审计署在公布的2015年部分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结果中,披露了 一些地方精准扶贫工作推进不力,扶贫对象人数不准,财政扶贫资金滞留,扶贫开发项目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进缓慢,影响了扶贫政策实施效果。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必须管好用好扶贫资金。但还是发生了虚报冒领和截留滞留的现象,说明审计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审计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确保扶贫资金和项目发挥应有的效益。审计机关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石,就要依法履职尽责,积极开展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当好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的“督察员”。
四、准确把握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的重点内容
(一)对落实扶贫对象精准审计。认真审查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看是否做到村有精准扶贫规划,户有调查问卷、精准扶贫明白卡、扶贫手册,扶贫人口底数摸清楚了没有、摸准了没有,是否制定了扶贫对象实行动态管理的制度办法。
(二)对落实扶贫项目精准审计。审查是否严格按照因村制宜、因户施策的原则,分别实施贫困村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项目,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脱贫项目是否准确,这些扶贫项目实施后实际效果是否明显。把住扶贫项目精准关,为精准扶贫,不落一人奠定基础。
(三)对落实扶贫资金精准审计。审查是否建立扶贫项目检查验收兑现项目资金的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审计这些办法在实际执行中的效果情况,审计扶贫资金是否有滞留现象,分析是什么原因,有无体制、机制问题,审查部门配套资金是否足额到位,确保各类扶贫资金使用精准。
(四)落实扶贫责任精准审计。有计划的安排乡(镇)书记、乡(镇)长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注重对书记乡(镇)长在扶贫脱贫攻坚战中,对脱贫目标完成、决策部署、资金管理使用、项目运行情况等方面的主要内容进行责任审计,提出被审计对象的扶贫脱贫责任履行的真实性、统筹性、可持续性、整体协调性、公平性等方面的问题。
五、正确使用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的方法
(一)精准制定审计项目计划。基层审计机关要进一步做好项目计划安排,整合审计资源,统筹调配审计力量,创新审计组织方式方法,采取上审下、交叉审等主要方式,努力实现对精准扶贫政策措施的审计全覆盖。明确扶贫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方案和阶段性工作方案以及各阶段审计重点,加强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跟踪审计与其他专项审计的衔接配合,其他审计中发现的涉及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方面的问题,跟踪审计报告中要及时、充分反映,发挥审计合力。
(二)履行职责、改进作风。要严格在审计法定职责权限范围内开展审计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既要敢于碰硬、又要善于解决问题,更要揭露扶贫资金使用中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保密纪律、审计工作纪律,做到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式遵法、审计标准依法和审计保障用法。要切实做到文明审计,坚持客观公正、平等待人、以理服人,审计结果要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和有关方面意见。
(三)强化责任、确保质量。要加强扶贫审计项目组织实施,合理分工,运用多种审计方法,明确和落实审计质量控制责任,确保实现预定的审计工作目标。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对跟踪审计组织实施、审计结果上报以及审计质量情况的检查、考核和通报制度。发现跟踪审计工作推进不力、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要与有关审计机关负责同志和扶贫项目审计组长进行约谈。发现严重审计质量问题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四)依法报告、适时公开。按要求上报跟踪审计结果,重点报告审计发现的重大政策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和典型事例,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并提出相关建议。重大情况要随时报告。要依法加大对跟踪审计情况的公告和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扶贫审计环境。
(五)注重整改、确保实效。坚持“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边提高”,对脱贫攻坚审计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指出,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其立即整改;对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严格按照审计程序规范,下发正式书面审计文书,制定整改方案,要求其限期整改落实,确保审计查出的问题有效解决,杜绝“屡审屡犯、屡犯屡改”。开展“整改回访”活动,加强对以往扶贫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促进问题整改到位,并依法公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邓泽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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