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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四个进一步”做好审计整改 “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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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取得成效,不断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普安县通过“四个进一步”更好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作用,切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

进一步提高站位,强化整改工作保障。普安县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审计委员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召开的四次县委审计委员会会议上,分别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李克强总理听取审计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加强审计整改相关文件精神等,明确了由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具体负责,每半月调度一次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县委审计委员会专题听取全县2015年以来上级审计机关审计普安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加强统筹调度,研究整改遇到的难题,提出工作要求。

进一步健全机制,推动问题整改到位。高位推动保障整改。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以县委审计委员会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细化相关单位工作职责,规范和强化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台账管理跟踪督促。县审计局法规审理和整改督察股对上级审计机关审计普安发现的问题建立总台账,督促被审计单位建立整改分台账,并跟踪了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已整改的问题实行销号,对未整改的问题进行动态跟踪督促,动态报送情况,直至问题整改。由各审计组组长、主审负责对县本级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督促被审计单位建立整改台账并跟踪了解整改情况,由各项目审计联系领导负责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定期调度督促整改。每月在“审计计划统计管理”平台填报整改最新情况,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平台化、信息化。县审计局党组每半年听取一次审计整改工作情况报告,研究解决审计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进一步加强联动,强化审计结果运用。人大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每年听取县政府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对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督促相关单位深入查找原因,跟踪监督整改情况。与纪检监察、督查等部门强化审计整改工作联动、沟通和协调,将审计发现突出问题整改不到位、整改不力等重要事项报送县纪检监察部门,作为督查检查的重要依据;将审计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县监委处理,近年来,移送县纪委监委、县检察院、县税务局等单位处理案件13件把审计整改情况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任用、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将审计整改完成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内容制定了2021年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考核细则,对虚假整改、整改不力、不按时报送资料等情况纳入负面扣分事项,并把对相关单位的考核情况报县委考核办。

进一步强化问责,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对审计整改不力、未按期报送整改结果或报送整改结果失实等情况,局主要领导、审计整改工作分管领导对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对拒不整改、推诿拖延整改、虚假整改等情形,按干部管理权限提请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等相关部门研究处理。对整改不及时、屡审屡犯等问题,梳理问题清单,提请县人大常委会纳入跟踪监督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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