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贵阳市审计局、贵阳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审计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增强审计监督与财会监督的协同性和联动性。
意见提出,建立监督会商机制。市审计局、市财政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财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重大政策落实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会商重点监督领域和内容,在会商基础上科学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财会监督计划,并相互征求意见,做到各有侧重、相互补充。
意见明确,建立协作配合机制。一是加强监督工作协作配合。双方在开展监督工作时,需要对方提供有关资料或协助的,对方应当给予支持配合。二是加强数据资源共享。双方共享财政财务数据和大数据审计疑点数据,推进监督数据融合和共享共用,提升监督工作质效。三是加强线索移送协作。审计监督中发现属于市财政局处理处罚权限内的问题线索,移送市财政局处理。财会监督发现的问题线索,可移交市审计局作为工作参考,充分运用到审计项目计划制定、审计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中。双方应及时反馈办理及运用结果。四是加强监督成果共享。双方要及时将财政审计情况、财会监督情况反馈给对方,并将对方提供的有关情况、反映的有关问题、反馈的有关意见和建议等,作为制定政策和计划、完善制度措施、安排预算资金等方面的参考依据。
意见要求,建立整改联督联促机制。双方要加强协同配合,提升审计整改合力,着力推进问题整改。对市财政局自身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市财政局要承担整改主体责任,积极整改、对账销号。对本级预算单位和下级财政部门存在的财政方面问题,市财政局要担负起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协同督促完成整改。根据工作需要,联合组织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或虚假整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推动有关问题彻底整改。(赵菁、饶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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