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方位加强全县内部审计工作,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近日,中共赫章县委办公室与赫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县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县委审计委员会需对全县内部审计工作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县人民政府要积极研究部署,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与县审计局要做好统筹协调;各行业各系统主管部门党组织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与指导监督。
《意见》着重指出,各单位要着力夯实内部审计发展基础。在制度建设上,需建立健全涵盖领导体制、职责权限、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内容的内部审计制度,同时建立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分管、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重要情况备案等制度。在人员配备方面,要严格准入,选好配强内部审计人员,杜绝财务会计人员兼任,加强监督管理。在机构建设上,不同类型单位,如县公安局等机关单位、部分国有企业等,要依据自身情况,按照规定明确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机构或配备相应人员。在内部审计整改及结果运用方面,各单位要压实整改责任,明确被审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内部审计机构落实跟踪督促责任,建立审计整改闭环管理机制。要注重结果运用,对内部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深入分析研判,完善制度管理;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相关机关。
《意见》要求,县审计局要加强业务指导,通过现场指导、业务培训等方式提升内部审计人员业务水平,在相关审计中评价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指导内部审计计划安排和审计重点。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内部审计机构要及时向同级审计机关备案相关资料,审计机关通过多种方式监督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对问题督促整改。(季怀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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