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国有资产管理,贵州省审计厅拟划转一批固定资产至各市州及区县审计局,根据《贵州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黔财资〔2023〕5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建立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的通知》(黔财资〔2021〕6号)有关要求,现予以公示(附拟划转固定资产明细表)。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2日至18日。
公示期间,若对所划转资产有异议,请向厅机关纪委反映。电话0851-86610635
附件:拟划转固定资产明细表.xlsx
贵州省审计厅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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