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服务热线:0851-12345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索引号 000014349/2021-157521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1年06月17日
文号 是否有效
标题 《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解读
时间:2021-06-17 08:38
打印本页 字号:

《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防范化解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制定《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起草背景、过程及意义

  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指示要求,省应急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对近年全省道路交通事故进行了认真梳理分析,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从全省道路交通事故看,近五年来农村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比高。二是从全省生产安全事故看,2020年道路运输事故起数占全省生产安全事故的比重高于80%,其中货车事故致死人数占比大。三是农村公路安防技防设施不足,单方翻坠事故易发生在路侧无防护路段。四是“三超一疲劳”、野蛮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多发。五是非法营运肇事风险凸显。六是涉及摩托车的交通事故占比大,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安全风险高。七是道路交通事故伤者救治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八是私家小型轿车肇事导致的较大交通事故占比约50%,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不强。为实现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目标,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在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机衔接的基础上,省公安厅牵头起草了《方案》,并充分征求吸纳了省有关部门的意见。经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相关部门修改完善,由省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方案》紧紧围绕“人、车、路、企、政”五个方面,提出了5至10月全省防范化解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的工作目标,对深入推进全省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为建党百年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二、主要框架及内容

  《方案》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工作目标,具体是:“四个下降、一个坚决遏制”,即: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明显下降(在全省生产安全事故中的占比降至80%以下),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有8条措施,具体是:“六个从严整治”,即:从严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从严整治道路运输安全风险、从严整治风险路段、从严整治交通违法、从严整治非法营运、从严整治摩托车安全隐患。“两个全面提升”,即:全面提升交通应急救援能力、全面提升交通安全文明意识。第三部分为工作要求,具体是: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严肃追责问责。

  三、保障措施

  一是省级层面建立由分管公安和交通运输工作的副省长牵头的工作机制,由省应急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具体负责,组建工作专班,分工协同、强力推进。要求各地比照省级模式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统筹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平安贵州建设考核、安全生产考核、高质量发展考核、政府目标考核重要内容,适时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检查督导。

  二是要求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综合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抓好乡(镇、街道)、村(社区)“最后一公里”责任落实,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链条。

  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对工作不扎实、不深入的将及时开展约谈;对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的,严格按照党纪政纪法纪处理;对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挂牌督办并约谈事故发生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发生交通事故的,将一律进行闭环式倒查溯源,按照“四不放过”要求追责问责;凡是查处不严格或问责不到位的一律提级重新调查处理。

政策文件: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21〕36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