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决定:
陈 华任贵州省能源局局长;
敖 鸿任贵州贵安新区管委会副主任,不再担任贵州省能源局局长职务。
编排:王帅 责编:张弛
校核:杜丹 审发:罗琳
承办:贵州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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