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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提高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5〕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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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提高

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府办发〔2025〕19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提高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州省提高全社会研发经费

投入强度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特色科技强省建设,切实提高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部署,健全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与“政企社”协同机制,增强财政科技投入引导效应,强化企业研发投入主体作用,激发高校、科研事业单位开展研发活动的积极性,探索科技金融新路径,加快提高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为特色科技强省建设和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到2027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力争达到1.4%左右,研发经费投入总量力争达到370亿元以上,其中企业、高校、科研事业单位(包括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他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下同)研发经费支出分别达到300亿元、42亿元、28亿元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财政科技资金引导作用

1.健全省市县三级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和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机制。落实《关于健全省市县三级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的通知》(黔财教〔2025〕95号),将科技投入作为省市县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支持,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强化省级财政支出责任,谋划实施一批“好项目”“大项目”,2026年、2027年省级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年均增长不低于15%。制定完善财政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财政科技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办法,提升省市县财政科技资金使用绩效。到2027年,全省及各市(州)财政科技支出占全省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西部地区平均水平。(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各市〔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以下责任单位均含各市〔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不再列出)

2.调整优化资金结构。优化行业主管部门归口管理的财政资金结构,逐步提升研发活动投入比重,参照省级财政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立项实施的研发项目,视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省有关部门加强与对口国家部委的对接汇报,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研发资金和项目。激励引导高校、科研事业单位争取中央财政科研项目,省级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后补助支持。(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大数据局、省林业局等)

(二)发挥企业研发经费投入主体作用

3.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落实《贵州省“三上”企业研发创新扶持及科技型企业培育行动方案》(黔科委〔2025〕2号),建立以企业研发经费投入为主要评价依据的分级分类补助机制,激励有研发活动的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到2027年,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含“小巨人”企业)、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力争分别达到2000家、1400家、10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力争年均增长19%以上。(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资委、省能源局等)

4.强化省属国有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引领作用。落实《贵州省省属国有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黔科委〔2025〕1号),优化省属国有企业科技创新考核指标和激励措施,持续巩固研发经费视同利润加回机制,适度提高研发经费增加额加回比例,充分运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持省属国有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到2027年,省属国有企业研发经费力争年均增长10%以上。(责任单位:省国资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等)

(三)提升高校、科研事业单位研发经费投入水平

5.促进高校加大研发经费投入。深入实施高校强理工科行动,深化省外高水平大学帮扶我省高校学科建设,统筹资源建强一批理工类学科。发挥省级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引导作用,通过设立联合创新资金、研发投入后补助等方式,引导高校利用自筹资金开展研发活动,逐年提高高校财政经费用于研发活动的比例。支持高校与企业面向产业需求共同凝练科技问题、联合开展科研攻关,逐步提高高校研发经费投入总量中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占比。到2027年,高校研发经费支出力争年均增长19%以上。(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

6.推动科研事业单位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聚焦我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优化科研事业单位布局和功能定位,培育建设一批骨干科研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逐步加大对省属科研事业单位研发活动的支持力度。完善科研事业单位统计名录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推动纳统科研事业单位优化存量、做大增量。通过设立联合创新资金、研发投入后补助等方式,提升科研事业单位科技研发和服务产业能力。到2027年,科研事业单位研发经费支出力争年均增长19%以上。(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林业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地质矿产局等)

(四)鼓励金融服务科技研发创新

7.加大科技金融支持力度。持续做大做强创业投资基金、天使投资基金,健全科技创新风险投资体系及考核评价、容错和激励机制,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行业主管部门、投资机构、金融机构三方联动建设动态融资需求库,发挥创新积分增信作用,开发多方风险共担的信贷模式,加大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和融资担保力度。完善科技保险产品和服务体系,加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支持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在科创板、新三板上市融资。支持科技型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债券。(责任单位:省委金融办、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贵州证监局、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等)

(五)实施重大科技项目

8.健全重点产业链全链条关键技术需求清单动态调整制度。聚焦现代化产业体系重点领域,常态化征集产业科技创新需求,采取“企业出题”与“政府选题”相结合的方式,建立重点产业关键技术需求清单并动态调整,持续加大研发项目储备。(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省大数据局等)

9.加强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紧扣引领产业升级、催生新产业新模式、培育新赛道新动能的重点领域,每年统筹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增强财政资金的引导效应,支持企业牵头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重大项目,鼓励企业加大自筹资金投入,省级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按不高于企业自筹资金1/3的比例给予支持。(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省大数据局等)

10.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行动。鼓励支持企业建设或联合高校、科研事业单位建设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平台,着力提升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成果转化、创业孵化、集聚资源等核心功能,加强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加快发展以科技成果转化为主导业务的新型研发机构,引导金融资本、产业资本接续投入,推动更多科技成果从样品变成产品、形成产业。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支持各地结合主导产业发展、立足资源禀赋招商引资,引进科技成果落地转化。(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

(六)提升科技创新平台效能

11.靶向支持科技创新平台研发创新。在省委科技委统筹下,按照“谁批建、谁负责”的原则,分级分类支持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建立“一平台一策”靶向支持机制,加大对国家实验室及其分支机构、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省实验室等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的稳定支持力度,引导平台建设单位持续加大研发经费投入。支持各类科技创新平台争取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争创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到2027年,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研发经费支出力争年均增长1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建有省级和部门级科技创新平台的占比力争达到8%以上。(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等)

(七)壮大研发人员队伍

12.强化研发人员支撑。坚持科技人才引育与开展研发、服务产业相结合,深入实施“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工程等人才政策,引进培养一批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到2027年,全省研发人员力争达到10万人左右。(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13.畅通高校、科研事业单位与企业人才交流通道。以需求为导向选派高校、科研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全职到企业工作,精准选派农业、工业科技特派员,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深入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带动提升企业研发能力。(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等)

(八)强化政策服务和激励引导

14.加强支持科技研发政策落地。强化部门协同,推动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落细落实,确保企业应享尽享。鼓励企业通过共建研发机构、柔性引进科技人才等方式,集聚省外创新资源在黔开展研发合作,推动更多研发费用外部支出转化为内部支出。完善人才引育、平台建设类项目支持方式,探索推行“研发项目制”支持模式。加强科研基础设施建设,有力推进科研固定资产、科研基建项目投入资金纳入研发经费。(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税务局等)

15.强化研发投入激励引导。强化研发经费投入导向的科技资源配置理念,对研发经费投入工作成效显著的市(州)、县(市、区),进一步加大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力度。建立完善横向科研项目备案制度,高校、科研事业单位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累计实际到账总金额达到一定额度的产学研合作项目,或企事业单位自主实施的研发项目,经备案后视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到2027年,全省及各市(州)研发经费投入总量力争年均增长19%以上。(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科技委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推进研发经费投入工作,定期听取省有关部门(单位)研发经费投入及争资争项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省委科技委办公室抓好牵头组织、调度协调、督促落实,研究制定和优化调整政策措施,协调推进重点工作落地见效。省委科技委各成员单位和市(州)、县(市、区)政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单位:省委科技委成员单位)

(二)完善监测研判机制。完善研发经费投入监测研判机制,每半年对研发经费投入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各市(州)、各行业主管部门动态掌握重点企业、高校、科研事业单位研发活动开展和研发经费支出情况,加强财政科技投入流向、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等数据分析,更好服务科技创新决策。(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委军民融合办、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税务局等)

(三)强化业务指导服务。建立科学分工、高效联动、信息共享的研发经费投入服务机制,加强精准服务和业务培训,指导督促企业、高校、科研事业单位规范研发项目立项与实施、研发经费支出会计科目设置、研发费用归集与核算等基础性工作。(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委军民融合办、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省税务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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