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兴义市兴西湖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的批复 (黔府函〔2024〕187号)

发布时间: 2024-10-30 09:12 字体:[] 打印本页

省人民政府关于兴义市兴西湖水库集中式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的批复

黔府函〔2024〕187号

黔西南自治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审批兴义市兴西湖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方案的请示》(黔西南府呈〔2024〕12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兴义市兴西湖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

二、你州要根据调整方案,尽快实地标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按规定做好公开工作,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碑、界桩及警示牌等标识,强化监督管理,确保保护区水质安全。

三、你州要按照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水源保护工作,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推动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