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5年7月30日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省审计厅厅长 熊 杉
省人大常委会: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审议。
2024年,面对多重矛盾叠加的复杂严峻形势,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贵州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立足“三者”定位、“五期”方位,坚定不移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建设“四区一高地”,全省经济在顶压前行、负重前行中回升向好,各项事业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加力落实存量政策和一揽子增量政策,打好投资消费拉动、基金撬动、政策引导等一系列组合拳。提高政府投资项目效益,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安排政府投资资金336.19亿元支持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项目建设。围绕产业发展需求推动科技创新,统筹安排88.26亿元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大力提振消费,统筹超长期特别国债35亿元、商务发展专项资金4.7亿元,大力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发放消费券3亿元,进一步激发消费市场活力。把产业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安排财政资金300亿元注入“四化”等产业发展基金,22.8亿元支持“六大产业基地”项目建设,创新“5+3”工作机制推动项目化落实,形成大抓产业、大抓项目、大抓招商的合力。
——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坚持民生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支出稳步增长,全省民生类重点支出4437亿元,同比增长4.9个百分点。加强“一老一小”服务,下达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8000万元支持全省特困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2万户,集中养育和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分别提高至1900元/月、1400元/月。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发放52项惠民惠农补贴339亿元,统筹安排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49亿元,支出强度只增不减。
——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持续加大财力下沉力度,下达市县转移支付3424亿元,筹集160亿元“三保”财力补助,全力支持市县兜牢“三保”底线。深入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全面落实中央化债增量政策,“砸锅卖铁”筹集资金逐步化解存量,通过展期、降息、重组等方式缓释债务风险、降低债务成本,加大融资平台压降转型力度,多措并举清偿政府拖欠企业账款,稳妥处置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等风险,为经济平稳增长和社会稳定创造条件。
——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更加权威高效。坚持审计整改与揭示问题一体推进,深入开展审计整改“动态清零”行动。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从省级层面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相关地区和部门年度综合考核,推动审计整改提质增效。截至2025年6月,2023年度审计查出问题中,立行立改的140个问题已整改135个(占96.43%);分阶段整改的413个问题已整改245个,其余168个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有132个未到整改时限;持续整改的130个问题已整改37个,其余93个问题未到整改时限;整改问题金额298.68亿元,制定完善规章制度331项,追责问责326人。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省级财政管理方面
2024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4.42亿元、支出1505.4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6.18亿元、支出280.3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1.22亿元、支出98.79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85.38亿元、支出666.34亿元。省发展改革委管理分配省级投资53.25亿元,主要投向基础设施建设等6个领域。重点审计了组织财政收入、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实、省级决算草案编制、省级预算分配和投资计划管理等4个方面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财政资源统筹依然不足。一是税收收入征管有漏项。相关部门统筹组织不到位,39个县漏征314个光伏发电项目耕地占用税。二是结余资金清理未起底。4个部门和33家所属单位1.08亿元财政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上缴。
2.部分转移支付管理不严格、分配不精准。一是部分转移支付分配不规范。5项转移支付因主管部门未严格审核企业申报资格、项目前期手续等,向6户企业和262个项目违规分配资金3.98亿元。5项转移支付因分配不科学或测算基础数据未更新等,导致相关县多分或少分资金2.19亿元。4项转移支付未按规定比例提前下达,影响市县年初预算编制的精准性,涉及20.26亿元。二是省级财政投资管理有待提高。把关不严,向不符合条件的46个项目下达投资计划6.25亿元,其中31个项目未开工、1个项目停工形成“半拉子”工程。监管不力,90个项目5.34亿元被相关市县统筹用于其他支出,未发挥投资效益。
3.预算绩效管理存在短板弱项。一是事前绩效评估落实不到位。8个项目未按规定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安排预算1.79亿元,因项目前期手续不完善等未开工或未完工,1.77亿元结存在项目建设单位未发挥效益。二是事中绩效运行监控不严。61个项目因预算执行不严、项目建设推进不力等未开工或未完工,1.43万个学位、134万吨储备粮粮仓和1.86万米污水管网等绩效指标未完成,涉及10.18亿元。三是事后绩效评价结果运用质量不高。91个绩效评价结果等级为“中”的项目,未按规定核减预算或整改绩效评价报告指出的问题。
4.省级决算草案编报不够准确。一是违规列支城乡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补助经费,多计支出1.95亿元。二是未按规定将社会保险费收入及时转入社保基金专户核算,少计收入1.51亿元。
(二)市县财政管理方面
在5个县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省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等审计中重点关注了市县财政收支管理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县财政收支不严。一是3个县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6.86亿元。二是1个县为提高财政资金支付率,通过“以拨代支”虚列支出1.23亿元。
2.部分市县资金申报使用不规范。一是1个市和13个县通过重复申报、虚报项目总投资等方式套取上级专项补助及债券资金1.85亿元,用于平衡财政预算等。二是3个县滞留上级专项补助资金,欠拨5家医疗服务机构补助资金1226.88万元。三是1个市3个项目停建、推进缓慢等,8048.85万元债券资金闲置3年以上。
二、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11家省级部门及所属63家单位(组织)202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方面
1.预决算编制不完整准确。一是1个部门和2家所属单位未将结余资金4354.64万元纳入预算编报;4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预算“编大用小”等,6853.92万元资金结存未发挥效益。二是2个部门和6家所属单位支出分类错误、未据实核算等,导致决算报表数据不准确,涉及2.15亿元。
2.预算执行不严格。一是5个部门和5家所属单位无预算、超预算支付信息系统建设费等5773.35万元。二是3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项目建设推进不力,87个项目未按期完工或未实施,3977.68万元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三是2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对拨付资金疏于监管,1281.56万元闲置、634.61万元被套取挪用。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
1.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一是3个部门和3家所属单位通过提前支付合同款、虚列支出等方式年底突击花钱4301.69万元。二是3个部门和31家所属单位超配置标准采购办公设备623台。
2.套取资金有禁不止。1个部门虚构项目套取财政资金659.9万元,用于所属企业偿还债务、日常运营。
(三)公车管理和政府采购方面
1.公务用车管理还需加强。一是13家所属单位75辆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未录入公务用车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等。二是2个部门违规在省公务用车监督管理平台外租用车辆140次。
2.政府采购管理不够规范。一是2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直接指定、明招暗定等违规采购2992.38万元。二是3家所属单位在供应商未供货的情况下违规支付采购款800.56万元。
三、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在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中,重点关注了推动产业发展、扩大有效需求、优化营商环境等落实高质量发展有关资金管理使用及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推动产业发展方面
1.产业强镇等产业集群项目投资效益不佳。60个产业集群项目因论证不充分、用地未获批、资金被挤占挪用等未按期建成或停建,带动产业效果不佳;6个县审核把关不严等,8户企业编造虚假资料套取产业集群项目资金等1039.74万元。
2.农业产业项目未发挥投资效益、形成损失等。8个县论证不充分,相关人员履职不力等,20个农业产业项目因违法占地被拆除、设施毁坏等形成损失及损失风险2240.71万元;3个县投入1680万元建设的9个项目因选址不当等未开工或推进缓慢;2个县7个农业种植项目虚报面积等套取涉农资金1816.46万元,购置的1287.37万元农业设施被企业长期侵占。
(二)扩大有效需求方面
1.政府投资项目管控不严,部分投资稳增长效果不佳。一是项目申报审核不严。对4个可研批复不实、用地规划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批复投资1.55亿元,后因论证不充分、未获用地审批等未实施或停工。二是项目建设问题突出。21个项目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未取得立项批复、施工设计图等即开工建设;30个项目违规增加建设内容、提高标准等增加建设成本5638.41万元;96个项目工程结算不实、重复计量等造成多计工程款2.4亿元。三是项目投资绩效低下。45个项目因违法占地、资金短缺等未按期建成、停工停建,其中4个项目被拆除或停建等2948.57万元形成损失、5687.53万元存在损失风险。
2.提振消费政策落实不力。一是运行监管缺位。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风险预警机制不够健全,对企业违规交易行为核查不严,部分企业及个人套取财政补贴1570.31万元,虚构消费业务违规享受政策优惠。二是补贴兑付有偏差。相关部门审核不严、核查流于形式等,向不符合条件的消费者或企业发放消费补贴等562.73万元。
3.高质量发展等专项资金管理不严。一是向不符合条件的15个项目分配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二是重复或超标准等分配13个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资金2078.33万元,促进投资作用发挥不够。
(三)优化营商环境方面
1.乱收费等问题仍有发生。1个县以协调费名义向5户矿企乱收费6181.16万元用于乡镇公用经费、基础设施建设等;1个县违规安排公立医院向供应商收取保证金8504万元长期未退还。
2.招投标不规范。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是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和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的制度性安排。审计发现,5个部门和18个市县104个项目违规暗箱操作招标、围标串标等影响市场竞争秩序。
四、保障和改善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乡村振兴方面
重点审计了9个县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分配管理使用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项目促进农民增收效果不佳。一是联农带农项目效果不佳。8个县439个与社会资本合作实施的产业项目和113项出租资产,因财政入股资金未抵押保全、租金催收不力等,部分本金及经营收益应收未收,产业带动增收效果不佳,其中7187.1万元存在损失风险。二是资金使用不规范。5个县主管部门未履职尽责,518.4万元项目收益未按规定用于农民增收和乡村公益事业,8所学校农民技术培训流于形式,虚报培训人数和时长套取补贴51.26万元。
2.村集体经济管理混乱。一是村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突出。23个村65名村干部编造虚假资料套取村集体资金355.03万元,用于个人开支等;1个村4名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村集体资产203.04万元,用于经营获利。二是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混乱。61个村集体存在公款私存、白条列支等问题。三是村集体资产资金被侵占套取。9个村1086.87万元村集体资产资金被企业或个人侵占套取。
3.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管理薄弱。一是施工单位偷工减料。37个项目因监管缺失、验收流于形式等,存在机耕道损坏、沟渠建设厚度和混凝土强度不达标等质量问题,涉及投资5052.19万元。二是投资控制不严。21个项目违规提高标准、弄虚作假等增加工程投资或多计工程款4671.11万元。
(二)社会保障服务方面
在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外资审计等项目中,重点关注了“一老一小”、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关爱服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薄弱。8个县超需求或论证不充分,投入1497.22万元购置的养老设施设备闲置,其中部分设备损坏遗失;4个养老项目违规提高结算单价、违法占地被拆除等形成损失;3个养老项目未经验收投入使用,18个养老项目管理不善、养护不够,部分房屋渗水、发霉。
2.部分义务教育项目建设缓慢。2个县投资3.9亿元建设的19个义务教育学校新(扩)建项目,因前期工作推进缓慢、未按期拨付工程款等,导致项目应开工未开工或应完工未完工。
3.残疾人关爱服务政策落实不到位。7个县未按要求对残疾人家庭厨房、卫生间实施改造,简单“一买了之”发放普通洗衣机、电饭煲等辅具,导致部分残疾人家庭改造不符合要求;28个县自行扩大范围,对227户不符合条件家庭实施改造,60.57万元资金使用效益不佳;2个市和14个县23个残疾人康复(托养)项目,因配套资金不到位、选址不当、缺乏运营能力等未按期建成或建成后闲置。
4.城镇化移民安置政策落实有偏差。1个县2019年建成的移民安置房项目超规划红线建设等,2103套安置房难以办理房屋产权;1个县未经论证违规扩大安置点建设规模,1.41万平方米土地闲置,投资的535.85万元资金未发挥效益。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在各项审计中持续关注了企业、金融、行政事业和自然资源等4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方面
1.违规经营导致国有权益损失。一是违规出借资金等。3户企业违规出借资金、违规对外投资等造成5170.58万元国有资金损失。二是违规开展业务。7户企业违规开展融资性贸易、高价收购资产、违规支付服务费等造成国有资金损失。
2.国有资产管理仍较混乱。一是管理不严。3户企业盲目购置的1.7亿元资产长期闲置低效;2户企业管理缺失、催收不力等,1.39亿元投资收益和租金应收未收,2069.44万元形成损失。二是项目建设管理混乱。3户企业监管不力,4个项目虚增工程量等造成国有资金5170.81万元损失、1274.07万元存在损失风险。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方面
1.“支农支小”政策落实不到位。2家银行对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占比连续3年低于监管要求;1家银行为完成涉农贷款持续增长目标,违规将2.56亿元非涉农贷款调整为涉农贷款;1家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低于各项贷款增速,未实现贷款“两增”目标。
2.违规经营形成损失风险。一是违规开展同业业务。1家银行未经授权或利用同业通道违规开展业务,部分资金因债务保证人破产等难以收回,存在损失风险。二是违规核销不良资产。1家银行违规核销7笔不良贷款828.2万元,帮助贷款人逃废部分债务。
3.违规放贷。一是向其他企业和个人违规放贷。1家银行通过“化整为零”拆分贷款、借名贷款等方式向其他企业和个人违规放贷8.62亿元。二是向关联方违规放贷。1家银行违规向关联自然人、关联企业发放贷款9559.8万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
1.资产基础管理仍需加强。一是19个部门和33家所属单位账实、账账不符,涉及40.5万平方米土地和房产、1393项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2.21亿元。二是1个部门和2家所属单位56处4694.15平方米房屋登记在个人或其他单位名下,存在流失风险,涉及资产原值2851.03万元。三是2个部门和8家所属单位财务报告不准确,多计或少计资产2.3亿元。
2.资产处置不规范。一是1个部门和4家所属单位擅自对外出租房屋4.01万平方米。二是1家所属单位违规处置固定资产167.19万元。
3.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问题突出。一是2个部门论证不充分,4个信息化项目无法正常运行、无使用需求等闲置低效,1个信息化项目功能缺陷被废弃。二是主管部门监管缺位,67个部门和7家所属单位351个信息化项目资产未入账;1个部门1个信息化项目建设缓慢,2046.86万元财政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方面
1.部分县污染防治管控不到位。一是3个县14座污水处理厂、20个污水处理项目配套设施不完善或未提标改造等,排放不达标。二是2个县13户企业、22家医院、3263个排水户无证排污,56家养殖场和15家矿山未办理取水许可证,违规取水生产经营。
2.资金管理使用不严。一是4个县应征未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等353.87万元,未按规定督促39户企业、29个矿山提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二是2个县未足额兑现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林补贴等3802.34万元;1个县1户企业虚报造林面积1.1万亩套取退耕还林补助1870万元;1个县违规承担应由企业支付的43个矿山修复项目勘查等环保整改费135.93万元。
六、审计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4年6月至2025年6月,省审计厅共发现并向相关部门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49起,涉及461人。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及风险。共移送此类问题线索16起,涉及31人。主要是部分人员滥用职权违规安排国有企业出借资金、购置不良资产等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及风险。
(二)“关键少数”以权谋私攫取利益。共移送此类问题线索24起,涉及412人。主要发生在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一些“关键少数”以权谋私,为他人谋取巨额利益、涉嫌贪污受贿等。如某县原县委书记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插手工程建设等,为他人谋取利益4837.88万元。又如某公司原董事长等多名职工利用实际控制的公司或指定特定关系人违规承揽项目,套取资金1882.13万元、获取高额差价1.12亿元、收受钱款1079.14万元。
(三)基层“蝇贪蚁腐”侵害群众利益。共移送此类问题线索9起,涉及公职人员和村干部等18人。主要发生在基层单位、涉农等民生领域,基层“蝇贪蚁腐”禁而不绝啃食群众获得感。如某村原村主任涉嫌利用管理合作社的职务便利,编制虚假资料等套取村集体资金225.04万元用于个人消费。又如某镇农业服务中心原主任等4人违规收受施工单位等“好处费”106.4万元。
七、审计建议
从审计掌握的情况看,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有改革纵深推进固有的“阵痛”,同时也反映出一些地区、部门和单位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力、落实发展改革举措不实、担当实干精神不够。结合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压发力推动宏观政策落地见效。一是推动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用力。财政收入方面,加强财政资金整合,统筹存量资源资产盘活,强化协同,不断提升税款征收质效,做到应收尽收无滴漏。财政支出方面,立足实际需求,统筹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基本民生保障等,加大财政支出强度,优化支出结构。二是着力扩大有效需求。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建设、运营全生命周期管理,坚持“投资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严格落实重大项目建设“5+3”工作机制,切实发挥政府投资带动放大效应。大力提振消费,优化消费活动规则,完善监管机制,培育壮大新型消费,持续激发消费活力。三是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坚决制止乱收费、乱摊派,规范招标投标行为,严肃查处串通投标、操纵招投标等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
(二)用心用力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推动民生政策落地见效。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大民生领域保障力度,持续补齐民生短板。推进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持续扩大普惠养老服务,加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关爱服务,持续织密扎实社会保障网。二是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全面振兴,加大重点地区政策扶持力度,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持续支持农业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抓实抓细农业项目资产分类运营管理,促进资产保值增效、助农增收,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
(三)坚决有力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一是财政金融领域,加强债券资金管理,有效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和超长期特别国债拉动投资消费、促进经济回升向好的作用。推动地方中小银行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树立合规经营意识。二是国企国资领域,强化国有企业内控管理,健全细化项目投资、资金出借等重大事项决策和执行机制,防范资产损失流失风险。优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规范信息化项目建设,更好发挥国有资产使用绩效。三是资源环境领域,统筹做好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与利用,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保障,加快推进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以“含绿量”提升增长“含金量”。
(四)持续用力提升财政管理质效。一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深化落实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加强新增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完善转移性支付制度,科学分配转移支付资金,及时下达预算。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腾出更多资金用于发展所需、民生所盼。三是贯通协同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加强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财会、统计等监督贯通协同,加强信息互通,提升监督效能。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在涉农、工程等问题相对多发领域加强协同监督,依法依规查处曝光一批重大突出问题,形成强力震慑。
本报告反映的是此次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省审计厅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等审计文书;对重大违纪违法线索,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目前,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正在按要求推进问题整改。下一步,各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要持续发力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进一步强化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研究部署、协调推动,从严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精准细化落实整改措施,推动问题真整改、整改真见效。同时,要坚持举一反三,着眼于拔除问题“病根”、消除问题滋生“土壤”,认真研究本地区、本部门、本领域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针对性、系统性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机制,推动既管住当下、更见效长远。省审计厅将按照要求扎实抓好审计整改动态跟踪调度和督促检查,对整改结果严格审核把关,做到问题不整改绝不放过、整改不到位绝不销账。今年年底前,省审计厅将向省人大常委会全面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贵州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把握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做实研究型审计,在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以全力保障党中央、国务院宏观调控决策和省委工作部署落实见效为审计主线,在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中苦干实干、担当作为,努力为推动我省“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高质量审计监督保障,助力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展现贵州新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