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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构建集中联合审计机制提升内审监督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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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构建集中联合审计机制

提升内审监督治理效能

□ 张程 聂勇 裴红萍

近年来,水利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针对内部审计力量分散、覆盖不全、协同不足等瓶颈,积极推进内部审计结构重组、力量重构,建立以集中联合审计机制为主导的监督体系,统筹整合系统资源,实现了对部直属单位年度审计全覆盖,为行业内部审计提质增效提供了新路径。


聚焦六大领域精准发力


水利部党组高度重视内部审计工作,强调要紧盯政策支持力度大、资金密集、资源集中的重点领域,加大审计力度,坚决做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到哪里,水利工作推进到哪里,水利内部审计就跟进到哪里。


为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水利内部审计聚焦六大领域精准发力。一是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及部党组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中心任务开展审计;二是加强对重大水利规划实施情况的审计监督;三是全链条开展重大水利工程及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情况审计;四是统筹考虑领导干部任中审计、离任审计,强化任中审计;五是聚焦防范化解风险,深化预算执行、财务收支及科研等领域审计;六是紧盯资金使用绩效,对重点项目及企业经济活动开展绩效审计。


统筹资源配置破解难题


水利部实行五级预算单位管理,部属单位点多面广、链条长。据统计,29家直属事业单位中仅6家设独立审计机构,多数单位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财务等部门合署办公,审计资源较为分散。为此,水利部自2022年起探索建立集中联合审计机制,构建制度建设、组织管理和质量控制三位一体的保障体系。


在制度建设方面,水利部印发《关于开展内部集中联合审计的指导意见》,明确组织架构、审计范围、工作流程和质量控制要求,确立“部级统筹、单位协同、结果共享”运行机制,实行统一方案、统一标准和统一报告,确保审计结果可比可信,为集中联合审计提供了清晰的操作指引和行为边界。


在组织管理方面,打破部门壁垒,建立系统内审计人员信息库,将各单位专兼职审计人员的学历、专业、资质和工作经历纳入统一管理,实现人员资源的动态掌握与科学配置。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据项目需求,跨单位组建审计组,实现“以专补缺、以强带弱”,既破解了人员短缺难题,又促进了互学互鉴。


在质量控制方面,研究制定水利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明确审计部门、审计组、审计人员质量控制措施和要求,压紧压实主体责任,齐抓共管提高审计质量。建立“方案审定—过程督导—成果复核”三级质量控制体系。项目开展前期统一审定方案,执行中实行周报与现场督导,现场审计结束后组织专项复核,确保审计结论精准、建议可行。对于专业性强的项目,如水利基础设施投资项目或数字孪生水利建设与管理等,引入第三方机构或专家支持,确保审计结论精准客观。


该机制运行以来,水利部累计统筹审计人员220余人次,组建40余个联合审计组,完成审计项目300余个,形成了一批高质量审计报告和制度成果。


推动监督向治理延伸


集中联合审计不仅要“查得准”,更要“改得实”。水利部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闭环与成果运用,不断提升内审监督质效,推动监督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构建整改责任体系是有效推动审计整改的基础。水利部将被审计单位明确为整改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负总责,业务主管部门承担督导责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整改监督。对内审发现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和整改标准,实行动态跟踪和台账销号。整改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和干部管理,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实行通报和问责,确保“问题不解决不松手”。


同时,将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下一年度集中联合审计范围,专设审计组进行核实。通过“已整改、正在整改、未整改”三类清单式审核,形成持续跟踪闭环,避免整改流于形式,有力地督促审计问题整改落实。将相关审计成果与业务主管部门共享,督促加强监督和指导,深入研究问题背后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和制度漏洞,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从源头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此外,推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财会等监督贯通协同,形成信息互通、结果共享的监督协同格局。通过审计整改累计推动修订制度50余项、完善资金管理流程数十项,实现从“个别整改”到“系统治理”的转变。


以集中联合审计为主导的监督体系,推动了水利内部审计由分散向集中、由单向监督向系统治理的转型。它既是水利系统内部治理现代化的实践探索,也为其他行业开展集约化、制度化的内部审计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未来,随着机制的持续完善和数字化手段的深化应用,集中联合审计有望在更大范围内形成监督合力,助力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中国审计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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